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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临床教学基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及实践教学基地: 在学院统一组织下,经过各临床教学基地的共同努力,各单位带教教师积极贯彻落实教学大纲,认真组织实践教学,圆满完成各项实践教学任务,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评选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临床教学基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表彰激励实践教学第一线的专兼职教师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理念更新,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选范围 1. 优秀教师:承担我学院临床及校企合作班带教任务年限达3年及以上的教师。 2. 先进教育工作者:承担我学院临床及校企合作班教学管理年限达3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 具有较强的教学工作责任感,教学态度端正,认真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有较完整规范的教学资料,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2.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有创新精神,能提出较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方案,经过实践效果良好。 3. 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注重培养学生认真勤奋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医德医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学生日常管理。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 1. 加强临床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教学管理系统,保证教学质量。 2. 根据教学计划、实习大纲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临床教学作出合理安排,明确科室教学管理任务。 3. 热心教学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对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教改经验及有关统计分析资料管理有序,上报材料及时、质量高。 4. 建立教学联系制,深入临床教学一线,掌握教学进度,定期召开带教教师、实习生座谈会,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动态及教师对实习生的反映,并及时与学院交流意见,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四、评选办法 1. 由临床教学基地教学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单位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推荐申报工作。各临床教学基地要认真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把评选工作的过程作为总结临床教学工作、交流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 2. 各单位请参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临床教学基地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评选。 3. 被推荐者填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附科室意见并盖章寄学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各单位汇总填写《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5830996@qq.com。经学院审核后,将予以表彰。 五、评选时间 各单位请将评选出先进个人汇总情况及有关纸质材料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寄)学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方式:福州闽侯荆溪关口366号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梁艳 收)。 联系方式:办公室0591-22869937;18750194473 电子邮箱:275830996@qq.com 附件: 1.2017-2018学年临床教学基地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八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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